佛山贝特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
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居留证

work permit and residence permit

  建立科学、实用的外国人才评估体系,注重能力、实绩和贡献,突出市场评价、国际同行评价等市场需求导向,综合运用计点积分制(见积分要素计分赋值表)、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指导目录、劳动力市场测试和配额管理等,将来华工作外国人分为A、B、C三类,按标准实行分类管理。外国高端人才(A类)无数量限制;外国专业人才(B类)根据市场需求限制;其他外国人员(C类)数量限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  现行有效期内的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》、《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》和《外国专家证》、《外国人就业证》继续有效。2017年4月1日起,全国启动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,发放《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》和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件》。2017年7月1日起,不再发放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、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及相关证件。2017年10月1日起,持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《外国专家证》和《外国人就业证》的,在线填写申请表后,可自愿换领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,许可有效期不变。提供符合外国高端人才(A类)相应认定证明材料的,可确认为外国高端人才(A类)。

申请条件
工作许可证及居留证

Application conditions

用人单位基本条件
1、依法设立,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;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,国内暂缺适当人选,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;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、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
2、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,需经过批准。
申请人基本条件
1、应年满18周岁,身体健康,无犯罪记录,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,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。
2、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。
3、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(积分赋值表)
外国人工作许可办理流程

常见问题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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