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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经环评擅自开工,佛山某公司环境违法企业遭罚19万!环评该如何办理?

发布时间:2017-07-28 / 浏览数: 次 / 文章来源: 贝斯特
  没有环评就擅自开工建设,擅自排放大气污染物;锅炉排放废气超标……,市环保局对这家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处以19万元罚款

(网络配图)
 
      2017年3月13日,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,当事人主要从事陶瓷机械、机械配件加工。主要设备有:2个喷漆房(各配1支喷枪0)0、2台行车、1台摇臂钻、3台焊机。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: 1 未依法报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,建设项目已建成。2在两个喷漆房(各配1支喷枪)配套建设的废气治理设施未经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情况下,主体工程已投入正式生产。
近日,市环保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对该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,建设项目已建成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第十九条、《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,依据《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,对佛山市XXX机械有限公司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:环境违法行为共处罚款19万元。






 
 

环评该如何办理?



 
1、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公司。你拿着发改委的立项文件以及可研报告去找环评公司,环评公司会派人到你的加工场地进行现场勘查。
2、环评公司编制环评报告。在环评公司编制环评报告的时候,及时和环评公司进行沟通,以保证你的环评质量。
3、环保局委托评审。报告出来后,送给环保局,如果需要评审的话,评审完了,会提出一些意见,环评编制的人员要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。
4、环保局审批。你完了拿上修改好的报告书,交个当地环保局,环保局还有公示的,公示完了后会给你出具批复文件,拿到审批文件后,这样环评手续就算完毕了。

P.S转载需获得《贝斯特咨询》授权,并标明来源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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